宁阳县位于山东省中部,北依五岳之尊泰山,南临孔子故里曲阜,西与水泊梁山相望,总面积1125平方公里,辖3乡9镇,567个行政村。宁阳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大县、油料生产大县、平原绿化先进县,并先后被国家和省、市列为粮食、棉花、花生、蔬菜、农作物良种、桑蚕、大枣、鲁西黄牛八大商品生产基地。蔬菜总产50万吨,蔬菜制种50多个品种,其中黄瓜制种占全国总需求量的70%;宁阳大枣历史悠久,驰名中外,年产量1000多万公斤,被国家卫生部定为“保健用枣”。宁阳县有耕地面积6.03万公顷,是黄淮海平原主要的粮、棉、油集中产区;全县初步探明的金属和非金属矿藏30多种,其中优质煤储量5亿吨以上,花岗岩储量5000万立方米以上,钾长石储量860万吨以上,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。境内磁窑镇有著名的大汶口文化遗址。
宁阳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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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